歐盟正式將ChatGPT列為大型搜尋引擎+FTC起訴Amazon廣告超收200億美元

2026年8月31日,歐盟委員會作出了對AI搜尋產業影響深遠的決定——正式將ChatGPT指定為《數位服務法》(Digital Services Act, DSA)下的「大型線上搜尋引擎」(Very Large Online Search Engine)。同日,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聯同22個州對Amazon提起訴訟,指控其廣告競價系統違規超收廣告商逾200億美元。這兩項監管動向雖然分別發生在歐盟和美國,但對依賴數位廣告和搜尋流量的香港企業同樣具有重要參考價值。

一、ChatGPT被正式認定為搜尋引擎:AI搜尋監管新時代

歐盟委員會於8月31日宣布,根據OpenAI向歐盟提交的DSA用戶數據揭露,ChatGPT搜尋功能在歐盟境內擁有約1.591億月均活躍收件人(Average Monthly Active Recipients),超過了DSA規定的4,500萬門檻超過三倍。因此,ChatGPT被正式指定為大型線上搜尋引擎。

ChatGPT需要履行哪些義務?

從通知送達日起,OpenAI有四個月的時間(即約2026年底前)完成合規準備。具體要求包括:

歐盟委員會科技主權、安全與民主執行副主席Henna Virkkunen表示:「這些新的指定意味著ChatGPT、Reddit和Roblox現在將在歐盟接受更高標準的審查和問責。」

對香港企業的啟示

這項決定對香港企業的長遠影響不容忽視:

二、FTC起訴Amazon:廣告競價系統的爭議

Search Engine Journal報導,美國FTC聯同22個州在8月31日對Amazon提起重大訴訟,指控其通過人為操控廣告競價系統,在過去數年間向廣告商超收超過200億美元。

FTC的核心指控

根據起訴書,FTC指控Amazon更改了廣告競價的運作機制,具體包括:

對香港企業的影響

雖然訴訟主要影響美國市場,但以下幾點值得香港廣告商注意:

三、監管趨勢的總結與策略建議

綜合以上兩項重大事件,我們可以看到全球範圍內對大型科技平台的監管正在加速。無論是歐盟對ChatGPT的DSA指定,還是美國對Amazon的訴訟,都指向同一個方向:數位平台需要更高的透明度、公平性和問責性。

對香港中小企的具體建議:

AI搜尋監管與廣告平台變革,您如何制定應對策略?

香港專業SEO公司助您在變動的數位環境中穩步增長

立即免費諮詢